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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十条"实施一年多 成都百余教授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2015-12-11 10:35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去年8月,成都出台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蓉十条”,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在编在岗科技人才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12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一年多来,至少有100余位高校副教授以上教师带成果、带技术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蓉十条”规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作为试点单位,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将比例提至85%。“允许教师领办企业,老师不再畏手畏脚,而之前却担心被说成‘不务正业’。”该校科技处副处长赵琦介绍,这一担忧普遍存在,高校教师对待科研成果也以发论文、申报奖项为主,不在意是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高校所有,从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给个人或团队,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高压线”面前,有的教授宁肯“地下”转化成果,也不申请专利,哪怕事后被人侵权。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不明晰,由此成为制约高校创新创业的“枷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赋予高校自主处置权,“蓉十条”也给成都市属院校打开收益分配权的政策窗口。

在蓉部属院校西南交通大学则寻找到从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成效的新路径——科技成果先转让给学校成立的科技园,即从国有事业单位到国有企业单位,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接着,科技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人变更申请,实现发明人和科技园共有专利权;专利评估作价入股后,发明人通过共有专利权实现持有股权。该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黄楠是受益者之一,他研发的抗血栓、抗凝血心血管支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转化。去年至今,西南交大转化14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成立公司、9个项目进入中试环节。“从事创新创业的教师上课,带来更多实战经验,受到学生欢迎。”赵琦说,为解决考核评价体系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问题,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正探索推行职称分类评审制度,把教师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型四种类型。“走上创新创业路的教师,属最后一类,对他们的晋升评审不唯论文重实绩,只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做得好,也能评上副教授、教授。”

(记者 张守帅 张明海)

原标题:“蓉十条”实施一年多 成都百余教授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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