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富顺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部门就辖区幼儿园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开出了该县自有校车以来的第一张高额校车驾驶员罚单,富顺县城关镇“七色花”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被依法罚款3000元。
12月初,群众向富顺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反映,富顺县“七色花”幼儿园新近更换了校车,新聘的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就已经在接送幼儿园的学生了……这一情况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重视,当日上午便会同县教育部门赶到该幼儿园“约谈”了幼儿园负责人,并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信息显示,驾驶员陶某准驾车型为A2,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交警大队要求其必须立即停运整改。幼儿园负责人和陶某均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了名,承诺立即停运整改。
然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对该校车接送学生时必经的线路实施了监控。监控记录显示,驾驶员陶某先后11次进出城区偷偷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没有停运整改。近日,陶某驾驶的校车被布控的民警当场挡获。富顺交警大队对驾驶员陶某依法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陶某的驾驶证也被一次性记满了12分,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冉昌龙 四川日报记者 黄泽君)
原标题:无校车驾驶资格拒不停运 富顺一驾驶员被扣12分罚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