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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网友遭遇天价海鲜 帝皇蟹1只1500元(2)

2016-01-14 14:1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双方协商不成 消费者“埋单”后微博投诉

小周一行被“昂贵”的价格吓傻了眼,遂与商家理论。彭女士介绍称,发生消费争议的时间大概是在当晚8点半左右。为此,她专程从峨眉山市返回夹江县城,向小周一行进行了解释,并打算给予一定优惠。

经向厨房打听,彭女士向小周一行解释称,当晚所点的“帝皇蟹”净重3斤8两,根椐“品鉴价”每斤398元计算,总价格1500余元。记者还了解到,该海鲜馆经营的“帝皇蟹”每只的重量在2-3公斤不等。

商家提供的帝皇蟹“芝士焗”成品

在双方理论过程中,海鲜馆又重新从海鲜池捞起一只“帝皇蟹”,当了小周的面再次称重,重量为3斤9两。店家试图借此印证,小周一行吃进肚子里的那只“帝皇蟹”,有3斤8两在情理之中。

“早知这么贵,我根本不会点,为啥你们称重加工的时候不告诉我?”小周一行坚持认为,海鲜馆涉嫌欺诈消费。

彭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及时告知对方的重量,这点我们确实没做好。”最后,彭女士打算让利优惠,只收2900元,被对方拒绝。“他们说要么只收二千元,要么你全价收。”彭女士认为收二千元太亏,当场否定。

最后,小周一行称要全额支付餐费,经收银员清点,实收餐费3000元。此后,小周以微博方式,在网上晒出了自己遭遇“天价蟹”的经过及相关消费票据。

“帝皇蟹”来源存疑 “明码标价”各执一词

据海鲜馆合伙人张先生介绍,海鲜馆于2014年6月起在夹江县城开张营业,而出售的“帝皇蟹”产自美国阿拉斯加州。张先生还称,经营的“帝皇蟹”主要从广东采购发货,经成都某海鲜公司中转而来。

商家提供的“帝皇蟹”检验检疫证明(本网放大合成)

按照相关规定,从国外进口的海鲜产品必须取得由海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为此,海鲜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由“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成都某海鲜公司的《营业执照》。

记者留意到,在上述相关检验检疫资料上,落款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输出国家或地区”为南美洲国家智利,与张先生介绍的来源地不同。

针对海鲜餐馆是否履行了明码标价的义务,涉事海鲜馆回应称,大约在一个月以前,该餐馆已经在大厅、楼梯过道、各个包间的显著位置张贴了20多张有关“帝皇蟹”的宣传资料。彭女士还表示,小周当晚在666号包间点菜的时候,“帝皇蟹”价目表也醒目地摆在餐桌上,并张贴在墙体上。

彭梅指证666包间墙上有价格公示

另据海鲜馆监控视频显示,1月8日,即小周发生消费争议前两日,海鲜馆在入口处已经公示了“帝皇蟹”品鉴价。对此,小周坚称,当晚点菜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包间餐桌和墙体上看到价格公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夹江县工商部门已介入调解,投诉人已经删除微博。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热线记者 李宁)

原标题:乐山网友遭遇天价海鲜 帝皇蟹1只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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