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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7年前命案"凶手"出狱 再审近4年仍未果

2016-01-26 07:2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吉林省高院再审决定书

村民称,当年曾在这里挖出女尸

出狱后的刘忠林 供图/王先生

刘忠林称曾遭逼供,十指留下伤痕

死者家属不相信刘忠林是凶手

他是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人。1989年,同村女子郑殿荣失踪,一年后尸体才出现,警方锁定他为嫌犯。认罪后,刘忠林多次翻供。案发4年后,一审法院宣判,认定他故意杀人判处死缓。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在狱中又熬了1395天,他于本月22日刑满获释。刑诉法规定,再审期限是3到6个月,但该案迄今未结。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案凭口供定罪,法院采信了对刘忠林不利的证言,对其有利的证言则未采纳。

矛盾最突出的是作案人数。刘忠林供述一人作案,但郑殿荣失踪时唯一目击者——其聋哑侄女的最初证言却称,两个蒙面人将郑殿荣绑走。郑殿荣二哥郑殿臣对北青报记者说,这么多年来,郑家人从未认为刘忠林是凶手。

白菜地里挖出女尸

时隔26年,郑殿臣还记得妹妹郑殿荣被发现的情景,“埋在土里,正脸朝下。头和脚翘起,烂得只剩骨头。肚子往下挺着。裤子和上衣都脱了一半。”

这天是1990年10月28日,会民村的村民修河。上午9点多,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

地是村民老揣家的,去年种的豆子。河套两边都是农田,夹在南山和北山间,一条东西向的大马路穿村而过。白菜地正北面三四百米处,就是会民村。

死者左手腕有一只白色的银镯子,衣服没烂透。郑殿臣认出,这是去年失踪的妹妹。

郑殿荣是个罗圈腿。一米五左右。胖胖的,扎两个长辫儿,其貌不扬。老郑家五兄弟、三姐妹,她排第八,人们喊她小荣子。

失踪那年她19岁。二哥郑殿臣说,那时也有人上门提亲,看她还小,老娘又需要照顾,哥哥们就没同意。此外,家里人也没发现她和谁处过对象,不知道她怀过孕。吊诡的是,警方的尸检报告认定尸体是郑殿荣的,尸体中有胎儿骨髂,孕龄为20至21周。

验尸报告还描述尸体:“头左颞枕顶部距左耳孔上后方6cm处骨折……咽部、气管、食管内见有泥土。”

法医分析死因认为郑殿荣重度颅脑损伤,并有呼吸及吞咽动作,被掩埋合并致窒息死亡,从颅骨骨折折伤的性状看,认为钝器打击可以形成。结论:“郑殿荣头遭钝器打击后掩埋致重度颅脑损伤和机械性窒息,系他杀。”

“我老妹死得可惨了。”郑殿臣认为,郑殿荣是被活埋的。

“缺心眼”的杀人犯

郑殿荣丢了一年多无音讯。挖出尸体次日晚,警方带走刘忠林。

刘忠林那年22岁,单身汉,独居,人们叫他“二胖子”。其父在1988年病逝,其母患精神病,1987年走失。他有个哥哥,常年不在家。

刘忠林表哥常春祥说表弟二虎八咭的(方言:傻里傻气):“他缺心眼,脑子转得慢。比如上山拉点木头,有人干也是背着人。他拉到公路边劈。林场抓着也没法罚他。穷!”

也有过人之处。刘忠林买了一个录音机。郑殿臣上他家看过,零件拆了一地,他能装回去。

县公安局《破案报告》显示,刘忠林进入调查视野,是因村民江久英说,郑殿荣失踪前,刘忠林有一天对她说:“小荣子怀孕了,我得领她把孩子做掉。”说完又叮嘱她:“别跟别人说,说出去我就没命了。”刚被拘传时,“刘忠林精神十分紧张。审讯中,刘忠林矢口否认与死者有任何接触,连死者去过其家听录音机的情况也一口否认,声称郑殿荣死与我无关。”

《破案报告》说:“审讯人员讲政策,宣传法律,采取迂回包抄的策略,最后迫使刘忠林开始供认与郑处对象,及发生两性关系,致死者怀孕的经过。这段事实是刘一口气交代的,交代之后,便一口咬定郑殿荣不是他杀的。”警方继续审讯,刘最终“痛哭流涕,交代了作案经过和杀人因素”。

侦查卷显示,刘的供述极不稳定。

1990年10月29日晚,他在派出所做了第一份笔录。关于郑殿荣的事他说“不清楚,啥也不知道”。

10月30日他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辽源市看守所,这10天共有8份笔录,审讯地点在县刑警队。11月19日和12月15日有2次笔录,审讯地点在看守所。

10月30日笔录无具体审讯时间。尽管此前笔录他没承认杀人,警方第一个问题就是:“昨晚你交代了罪行,今天再听一下你的认罪态度。”该笔录中,刘承认与郑处对象,多次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担心事泄郑家人找他算账,他起意杀人。

刘忠林供述是他一人作案。郑失踪那晚,他拿绳子在村里绑架她,堵住嘴后,用自行车带走,晚上都住他家。第二天他带她上山逛。第三天下午,他把她磕死在石头上,夜里埋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

有罪供述笔录显示,他的供词自相矛盾:有时说在路上绑架郑,有时说把她叫到玉米地里拽走的;有时说绑架后第三天在山上打死的,有时说带走她当晚逼到地里打死的。

不确定的绑匪人数

案卷显示,刘忠林绑架、杀人和埋尸的过程均无人目击,也无物证可佐证。据其供述,他绑架时看到郑殿荣侄女郑春梅在附近,但后者却说看到的是两个绑匪。

郑春梅是郑殿臣女儿,幼时打错针导致聋哑。她识字少,沟通靠手比划。

警方3次找她做笔录。

第一次做笔录是1990年10月31日。此前,警方于10月28日通过郑殿荣母亲周佩兰等人转述,获悉郑殿荣被绑架经过。更早之前,郑殿臣在同年5月还在派出所说过。

周佩兰说,女儿失踪是在1989年8月8日晚8点左右。因家里被子都洗了,她让郑殿荣姑侄去郑殿臣家取被子。取完被,郑春梅进门送被,郑殿荣在外等,等郑春梅出来,却看到郑殿荣被两个蒙面人拿刀逼着堵上嘴,用自行车带走了。

郑春梅不敢追,回家比划给周佩兰。因她“说话不准”,周佩兰没在意,第二天寻人无获。

第一次做笔录,郑春梅描述:“一个人从路上往下(东)去,骑自行车。一个由苞米地出来。两个人都蒙面……两个人过来把小姑的胳膊背到后面,用绳绑上,放到自行车前大梁上,一个人带走了,另一个人跑回苞米地了。”

绑匪究竟是一人还是多人,是本案最大疑点。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本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补侦阶段,办案人员于同年4月两次找郑春梅取证。这两次笔录细节大致相同,但对比第一次笔录出现戏剧性变化,她改口称是3人作案。

郑春梅还补充一个没讲过的细节:送完被出来后,她到刘忠林家后窗那儿看见他跟郑殿荣跳舞,她就走了。

走到一院墙拐角,郑春梅看到郑殿荣走来,被从苞米地出来的两个蒙面人绑上,这时又来了一个骑自行车没蒙面拿刀的人,将她带走。

原标题:吉林27年前命案“凶手”出狱 再审近4年仍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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