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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专项政策 支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

2016-01-28 07:43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给补助 给奖励

页岩气产业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

信息安全产业

航空与燃机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政策》)。《专项政策》针对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五大产业未来重点突破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推进优势要素向五大产业聚集,促进我市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率先取得突破。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专项政策》支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本市产业布局导向的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专业园区、集聚区及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园区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及其他专业化基地分别给予专项奖励;对在服务业集聚区内利用存量楼宇打造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专业楼宇、特色楼宇的楼宇业主和运营机构,给予招商运营补助。

鼓励开展技术研发 每年最高补助100万

按照《专项政策》要求,我市将制定《成都市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及重点产品目录》,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研制,对当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高于8%(不含8%)的,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企事业单位主导制定并获批的符合目录导向的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在现行奖励基础上追加奖励。对企业参与有关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市级现行产业扶持政策所确定的财政资金重点向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倾斜。采取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产品推广、人才培养等。引导和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孵化、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

给予多项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引进人才

同时,制定《成都市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急需、短缺人才目录》,将其纳入《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范畴,对目录中的急需、短缺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申报享受安家补贴、财政奖励、外籍入户、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对引进符合目录的人才的企业,按引进人数给予奖励;每年对五大产业目录内人才进行评价,对各产业突出贡献人才给予奖励;对目录内人才,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予以一定培训经费补助。

在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领域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收益分成等措施,加大对高级人才的激励;鼓励在蓉高校院所在编在岗科技人才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市、校、企联合培养一批五大高端产业发展急需的工程博士和工程硕士。对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带动作用的特别重大项目或事项,积极给予支持。

页岩气产业专项政策

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研发成果 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境)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来蓉设立的页岩气独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页岩气领域新获批的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市级科技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蓉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的页岩气综合地质评价、水平井钻完井、分段压裂、增产改造、随钻测井、微地震监测和开发环境影响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按照《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以上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对自主研发成果能替代关键设备、填补国内空白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落户本市的页岩气高端及关键成套装备项目,按开工之日起两年半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对新设立的页岩气装备制造及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和财务管理等服务总部,给予倾斜性政策支持。

支持保险企业开展针对页岩气首台(套)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按企业首台(套)产品首次销售保费的80%,给予投保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

新创建的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奖励500万元

鼓励本市节能环保装备生产和服务企业承担本市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和项目建设,按使用本地企业(含承担企业)生产的节能环保装备总额的5%,给予单个工程或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市域内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公司和政府采购单位除外)采购本市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技术、服务,且当年采购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采购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以后年度按新增部分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对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并带动本市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销售的,按照所带动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部委认定的节能环保工程承包、设计、服务等行业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级次不同资质多项认定的,只支持一次。

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首次进入省级(含)以上技术、产品、装备名录或政府采购目录的,按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并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技术创新产品,经认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原标题:支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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