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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搭乘地铁要注意 八类物品不能带上地铁

2016-02-05 10:52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新春佳节临近,不少市民现在已经踏上了回家或外出游玩的旅程。随着人流量的逐渐增大,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数量增多,各个地铁站也加大了对来往旅客的安检力度。昨日,公交地铁公安分局联合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安检公司在地铁天府广场站内开展了地铁安检及常见违禁物品展示活动。

1月28日上午9时30分,一个在天府广场安检口附近无人认领的拉杆箱引起了警方注意。接警后,天府广场派出所立即启动可疑物品处置预案,民警携带探测仪等装备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划定警戒线进行隔离。随后,市公安局快反第十小组、执勤武警、青羊公安等警力先后到达现场,特警排爆大队也随即出动。而就在警方对该行李箱展开排查工作时,两名大学生向现场民警表示,这个箱子是他们丢在这里的。据大学生周某表示,当天他们带着装满书籍的行李箱准备乘坐地铁去车站,然而发现地铁站内没有寄存包裹的地方,行李箱又很沉,两人经过商量竟然直接将行李箱放在售票窗口一侧后离开了……在检查箱内无违禁物品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至2月2日期间,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共查处非法携带违禁物品案件5件,行政拘留3人、行政警告1人。

民警表示,在地铁安检查获的违禁品种,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标志的喷雾、打火机、汽油较多,这些大多数都为日常生活用品,乘客往往会忽略其安全性。“以发胶、止汗喷雾等为例,一旦罐体破裂,压缩气、液体就将迅速泄露,严重时可能发生气体爆炸,非常危险。”民警告诉记者,为了提高广大群众配合安检意识,普及地铁违禁物品常识,避免群众因不知晓违禁物品种类而误将违禁品带入地铁区域的情况出现,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和群众出行通畅,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将结合近期查获的非法携带违禁物品的典型案例,以有奖问答、现场讲解、违禁物品展示等形式在地铁天府广场站设立点位,向过往乘客进行展示与互动。

严禁携带的八类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例如:发胶、摩丝、烟花爆竹、农药、有毒有害的化工制品、强酸强碱化学制剂、放射性物质等。

*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例如:仿真枪、子弹、照明弹、催泪弹、自锁刀、三菱刮刀、砍刀等。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例如:油漆、机油等。

*犬只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例如:宠物狗(导盲犬只除外)、宠物猫、活体家禽等。

*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例如:硫黄、硫化氢化学品、陶瓷、鱼缸、钢筋等。

*充气气球,铁锯、铁棒,运货平板车,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未包装好的折叠自行车等。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品。例如: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长度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

*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的其他物品。本报记者 李旻

原标题:八类物品不能带上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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