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地区给予表扬,我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受表扬的副省级城市名列榜中。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通知》,我市将直接获得国家六大激励措施政策利好,进一步高效推进“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工作,促投资稳增长,为重大项目助力,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推进专项建设基金工作
建立“成都市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库”
据了解,2015年7月下旬以来,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务院决定设立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这是国家层面继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铁路等行业基金之后,落实稳增长措施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也是支持地方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国家发改委去年9月份公布的促投资稳增长的十大举措,也将“迅速投放专项建设基金” 排在了第一位。
在此背景之下,记者了解到,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发改委切实发挥牵头职能,各区(市)县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形成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了我市专项建设基金工作。
“我们首先创新了工作机制,细化了工作措施。”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市发改委牵头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会审会商、跟踪督促、信息报送机制四大工作机制,精准、优质、有效地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同时,精准对接投向,强化项目储备。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项目申报要求,切实加强了与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对接,围绕对接国家投向,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市)县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市发改委还牵头建立了“成都市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库”, 通过网上填报、定期查阅、分析,对项目签约、资金到位、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跟踪督查,目前全市专项建设资金项目信息已全部录入,与市级部门、区(市)县等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实现了专项建设基金工作的动态管理。
我市专项建设基金工作成效明显
国家将以六大激励措施予以奖励
据了解,我市专项建设基金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底,我市共4批次52个项目纳入国家总盘子,共争取专项建设基金90.3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带动投资约1900亿元。主要分布在城市轨道交通、城镇供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城镇化五个领域。
《通知》从六个方面对受表扬地区给予了激励措施。首先明确在2016年专项建设基金安排中对受表扬地区予以支持,由受表扬地区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自主选择申报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同时,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而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也将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
据了解,《通知》明确还将建立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受表扬地区企业2016年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可直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同时,中央财政还对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提前调度资金,并要求相关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对受表扬地区调度资金,以提高地方库款保障水平。此外,对受表扬地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指标在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抢抓政策机遇
加大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力度
据了解,专项建设基金作为国家支持地方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用好国家奖励的激励政策,乘势而上进一步高效推进“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工作,促投资稳增长,为重大项目助力?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发改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加强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对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准对接国家投向,强化项目策划包装,进一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力度,增加有效资金供给,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我市投资底盘,为我市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本报记者 徐璨
原标题:我市工作获国家表扬 六大激励措施将助推我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