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3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成都各加油站不得使用铁桶、必须在指定区域为摩托车加油,各区市、县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局、安监局将针对此进行检查。
近期公安机关对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核查中发现,部分加油站在对摩托车加油时,在加油岛外设立专门的摩托车加油区,用专用铁桶来做加油壶,在远离加油岛的专用区域给摩托车加油。期间,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将剩余的油品装入塑料瓶中带走,变相成为散装汽油,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为严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就摩托车进站加油做出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公发〔2014〕76号)规定,摩托车进站加油,必须在加油站指定区域,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加注;摩托车进站前必须熄火,推行至指定区域的加油枪位置,由加油站员工进行油箱加注,加油后必须推离加油机4.5m之外方能启动。(四川日报记者 林凌 钟振宇)
原标题:成都:摩托车必须进站 不得使用铁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