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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大爷寄香肠破损 快递公司称被耗子啃了

2016-03-18 12:49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1月22日当天,王大爷在广州工作的侄女拒收快递,单号上面标注有拒收的原因:“外包装破损”

四川新闻网南充3月18日讯 今年春节前,家住南充顺庆区文昌街的王大爷,本想给远在广州工作的侄女邮寄一些香肠,谁知,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不慎将包装弄破损,并称香肠“被耗子啃了”。包裹遭到破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下来,并由顺庆区花园坝工商所出面协调。

3月17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上申通快递南充分公司,客户部经理罗国斌表示,对王大爷的包裹破损深表歉意,并将对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责任追究。同时,对于王大爷要求的赔偿金额,公司将积极与其协商。当天下午,记者还从顺庆区花园坝工商所获悉,就赔偿问题,将组织双方于下周一(3月21日)再次协商。

给侄女邮寄香肠 不料香肠“被耗子啃了”

王宏友(音),今年68岁,家住顺庆区文昌街。今年1月22日,为了让远在广州工作的侄女吃上正宗的川味香肠,王大爷准备给她邮寄8斤香肠过去。

“当天我就打电话给申通快递员到家里取件,一共支付了30元快递费。”本想着距离春节还有十几天时间,侄女应该能在节前收到。但没想到的是,4天后的1月26日,快递公司打来电话,说快递包装破损,邮寄的香肠“被耗子啃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王大爷不知所措。他说,这8斤香肠是他和老伴在市场上先买来肉,然后再经过加工灌制而成的,肉钱、佐料费、加工费算在一起,已经超过了500元。“光肉就花了370元,加上买的花椒、海椒等佐料,共花去490元,加上30元的快递费,总共花费520元。”

对于香肠破损被毁,双方进入协商解决。1月31日下午3点40分,申通快递南充分公司拨打王大爷电话,说正值春节放假阶段,并告知其称,可等到初八(2月15日)上班时,双方协商赔偿。

“时隔快两个月了,一直没有协商下来。”说起快递公司给出的理赔时间,王大爷颇为不满。“我只要求赔偿500元就可以了,但对方只赔偿200多元,说是参照市场价来赔偿。”对此,双方进行过多次协商,但一直没能协调解决,并持续到现在。

如何赔付 双方僵持不下

几百元钱的事,双方却为何一直没有协商下来?这其中到底有什原因?3月17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申通快递南充分公司,客户部经理罗国斌表示,对于王大爷邮寄的快递破损一事,承认确有此事。

罗国斌说,经过快递信息查询,王大爷邮寄的香肠核重3.75公斤,除开约半斤重的包装箱,整个香肠重量在7斤左右。对于香肠破损一事,罗国斌表示,确实是公司物流过程中工作职责的疏忽导致,并将进行责任追究。所以2月18日快递退回来时,当天便给王大爷表示了歉意,并按相关规定提出赔偿。

“每斤36元,算下来,7斤香肠也只有242元。”由于无法估值王大爷所邮寄香肠的具体物价,罗国斌说,公司便按照南充市场上质量最好的香肠进行折算赔偿,但王大爷却一直要求必须赔偿500元。因此,经过多次协商,王大爷仍旧没有同意。

罗国斌告诉记者,在工商所备案时,相关表格上都已经注明赔偿300元。同时,从退回的快递单上显示,注明有“外包装破损,被老鼠咬坏!”所以,即便按照公司指定的快递服务合同来算,赔偿价格也不超过500元,更何况王大爷邮寄香肠时,并没有在快递单上填写“保价”。

“我们可以再做出一些让步。”考虑到对公司的影响,罗国斌表示,在下周一(3月21日),公司将与顺庆区花园坝工商所一起,再次与王大爷协商赔偿事宜。

律师:可提供物品等值发票索赔

快递运送物品,是否必须要保价才能获赔?如果不保价,物品发生丢失或损毁,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对于王大爷邮寄香肠破损赔偿一事,3月17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查询了申通快递出具的《快递服务合同》,其内容显示:寄件人对快件选择不进行保价的,寄件人有权在《详情单》上对快件价值进行选定,如快件毁损灭失的,按寄件人的选定进行赔偿;若寄件人没有选定的,则寄件人确认快件的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内,快递服务单位在该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关于是否保价都能应对损坏的物品照价赔偿,记者采访了成都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蒲杰,对方表示,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照价进行赔偿。因此,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同时,蒲杰还表示,按《邮政法》中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很多快递企业按照这条标准自行制定了内部契约,如“未保价物品的赔偿额为所付邮费的三倍”等。

蒲杰说,事实上,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记者 何春林)

原标题:南充68岁大爷寄香肠破损 快递公司:香肠被耗子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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