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介绍,我省将从多个方面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力争到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根据《意见稿》,将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在土葬改革区,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环保型墓位,消除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意见稿》还给出了目标:力争到2020年,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5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对超标准占地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改造、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
原标题:到2020年 我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