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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多部委权威解读芦山重建新路子 地方主体作用充分

2016-04-19 15:2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9日讯(记者 何苑菁 杜玉全)

【芦山重建新路子·部委谈】开栏语

“芦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重建模式。”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评价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探索实践,他认为芦山的重建模式已可复制可推广。“这在随后的鲁甸地震、‘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的恢复重建过程中已经得到推广,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年前的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

三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切实强化“四川负总责”主体意识,积极探索实践“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新路子。

这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新路子?中央统筹指导的机制如何高效运转?地方作为主体的思路怎样落实到位?这条重建新路对我们这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就此,四川新闻网记者于近日赴京对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多个国家部委进行了专访。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经过三年的灾后恢复重建,芦山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在住房重建、产业重建、环境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进度和成果均好于预期。芦山重建中创造出的新经验,将为国家研究建立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新体制、新机制提供很好的经验和启示。他表示,芦山的重建经验和方法,在今后的自然灾害重建中将会加以推广。

在重建资金安排模式上,中央财政创新使用“基金+专项”的模式。一部分资金为重建基金,用于灾区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的损失弥补和功能恢复。同时,兼顾特殊,考虑地质、生态修复困难和产业基础薄弱的实际,将另外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灾区生态、产业专项扶持。“这样的资金安排,将灾后重建的短期利益和灾区产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在一起,增强了灾区内生发展动力。”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资金监管方面,为更好履行“地方作为主体”的监管主体责任,四川省财政厅研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风险控制、加大信息公开,对重建资金实行适时动态在线监管。省、市、县各级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起监督检查台账。

创新应急调查风险评估和重大隐患应急处置机制、实事求是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构建“以地方为主体”分级负责共防共治的新体系——这是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上的三点创新。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树立了标杆,独具四川特色的基层防灾体系已经成型运转。

芦山重建新路子新在哪里、好在何处?我们将从各大部委的梳理归纳和专业阐释中清晰洞见。即日起,四川新闻网将推出系列报道——“4.20”芦山强烈地震三周年特别报道【芦山重建新路子·部委谈】,聚焦各大部委对芦山重建新路的权威解读,敬请持续关注。

 

原标题:国家多部委权威解读芦山重建新路子 地方主体作用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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