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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守重”企业不再“认定” 将实行动态监管

2016-04-20 20:1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华西都市报讯 今后,四川的企业获得“守重”称号,不再是认定命名,而是通过社会公示,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进行监督、举报。4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近日出台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明确,在我省企业中开展了30年的“守重”活动,由原来的认定命名改为社会公示。

据了解,“守重”即“守合同重信用”,是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获得该称号的企业,可获得包括工商局、税务局以及银行、海关等17个政府部门共50余项优惠政策的扶持。

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忠介绍,申请“守重”公示的企业,应依法设立满三年,具有一定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在公示期内,公示机关在其网站公示企业的相关合同信用信息,社会公众可以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整个过程,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动态监管,如果已公示的“守重”企业有失信、违规等行为,将被撤销公示资格。

同时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四川省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达7829户。(客户端记者 吴冰清)

原标题:四川“守重”企业不再“认定” 今后将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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