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给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权,更多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昨日,四川省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其中明确将科研院所改革试点单位在3家的基础上,增加42家,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激励政策体系。
科研院所改革试点单位
扩展42家
四川省共有270余家科研院所。2014年,四川已经在省农科院、畜科院、机械院试点相关改革。目前,3家试点单位兼职取酬科技人员达到495名。147人兼职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52家。225名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52项;28名科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20家。
省科技厅厅长刘东表示,四川将在11家中央在川院所,试点成果就地转化、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在12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试点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取酬、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价等改革措施。9家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试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建立科学的企业薪酬管理机制和股权激励机制等。此外,还将新建培育新建航空制造、燃气轮机、机器人等5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升级组建“互联网+”、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等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支持在成都建
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成都商报记者从会上得知,四川将给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权,更多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各类载体创新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试点探索多种措施解放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中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破格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川还将支持在成都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探索建立协议定价制度、交易公示制度,促进交易方式多样化和交易价格市场化。支持科研院所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健全创新科技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
成都商报记者 谢佳君
原标题:四川将支持在成都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