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1日至今,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即将满一年。昨日,北京高院通报,这一年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最大。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方面,虽然应诉数量有所上升,但“一把手”出庭应诉比例仍旧较低。
新法实施一年行诉案翻一番
在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前,行政诉讼一直存在着立案难、审理难等问题。对此,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新行诉法还扩大了受案范围,并规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此外,立案登记制也自去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实施。
实施新法后,案件数量呈明显的“井喷”现象,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20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同时,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实现了普涨,其中层级较高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涉诉案件涨幅更为突出。
一年来,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26件,同比上升525%;以北京市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50件,同比上升168.1%;以乡镇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275件,同比上升115%。
行诉案行政机关近三成败诉
为顺应新法强化司法审查标准,加大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的要求,这一年里,在北京各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将近三成。
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
“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行为怠于履职、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说。
“一把手”出庭率较低
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将拒不到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被告上级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处分的司法建议。
一年来,涉诉行政机关顺应新法的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达到587件。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较少,只有60件,而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有529人。
娄宇红介绍,从出庭应诉的情况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较低,与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少,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此外,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的行政机关涉诉案件数并不少,但还没有一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过。
原标题:国家机关“当被告”案一年上升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