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5月2日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五一”小长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维持在每天200万台次左右,同比上升8.5%。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景区道路车流较大但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
“五一”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放弃休假,全警上路,加大了警力投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4月30日至5月2日,全省公安交警累计出动警力40929人次,警车12151余台次,启动执法服务站和劝导点1980个,查处超速违法约6354起,酒驾491起,非法占用应急车道689起。
与此同时,成都、南充、高速交警等公安交警部门还对违法侵占应急车道、终身禁驾、客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曝光。(莫海清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又讯 自5月1日起,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省(市)。这也就是说,四川省驾驶员在其他15个省(市)的交通罚款,可以在省内多个银行缴纳。
去年7月1日,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等6省首批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此次增加了第二批10个省(市)试点,分别为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这意味着,全国驾驶员在四川、北京、上海、福建、黑龙江等16个省市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跨省市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据悉,要进行异地缴纳交通罚款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并非所有的跨省交通违法都适用:首先,被处罚驾驶员必须是异地驾驶员,也就是被处罚的驾驶员所持有的驾照发证机关以及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不是同一省市。其次,必须是交管部门或者交警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不适用于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以及民警在车辆上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通俗地说,就是民警现场开的罚款,并让驾驶员当场确认的,就是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在上述16省(市)遭遇了“罚单”,当事人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省内缴款的,可持处罚决定书通过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交通银行所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和中国银联、中国电信的支付平台缴纳罚款,并可获取缴款凭证。同时,也可通过由公安交警部门购置并联网的警务通、POS机、自助机具和“四川公安交警罚没款对账查询系统”授权的驻点代收、互联网自助认罚认缴等方式缴纳罚款。(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原标题:五一假期四川全省路况平稳 查处非法占用应急车道68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