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两调低
防止贷款投机
防控信贷风险
“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调低单职工贷款额度,取消贷款保底资金,既契合实际,也有利于更好地防控风险。”公积金中心介绍,截至2015年底,我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含托管账户余额)为2.11万元。并且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困难企业按规定缓交公积金,这样缴存余额可能还会下降。
“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充分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缴存余额与使用权利对等的原则。同时单职工40万元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这位负责人说,成都人均工资收入不到5000元(2014年数据为4403元),如果单职工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20年、30年最低(等额本息)月供分别为3403元、2611元。而依据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基于风险考虑,要求“贷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如果单职工贷款支出普遍高于月收入的50%,再遇上经济的不景气导致收入下降,不仅职工生活会受到影响,降低幸福度,而且职工的违约几率增大,中心将面临较大的信贷风险。
而像其他城市一样取消保底贷、调低单职工贷款额度后,更可以发放更多笔贷款,惠及更多的刚性需求职工。按照公积金贷款人均40万元测算,取消“保底贷”制度,可多惠及9375户缴存职工,最大限度避免流动性趋紧而带来的 “轮候”、“摇号”、“断贷”等现象,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
公积金管委会表示,一取消两调整,既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力对等和互助共享的原则,也能有效避免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的投机现象,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对职工的普遍性保障作用。
举措
因症施策 多措并举
系统化手段
保障资金投放
新政实施后,对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将有哪些方面的影响?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拿到一组数据:2015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共向54450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加了21805户,增长率达66.79%。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三,创历史新高,达到了183.09亿元。截至上月底,历年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67.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647.82亿元。“公积金对支持我市住房消费、促进去库存发挥了积极作用。”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公积金管委会政策调整调高了最高贷款额度,延长了贷款年限,对购房者是一个利好,对刚性需求者更是有力的支持。
针对公积金流动性趋紧的风险,还有哪些有效应对举措?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开始业务系统化运营新模式。一方面通过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公积金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使用少量贴息或利差投入,撬动数十倍的银行和市场资金投入到住房消费,缓解流动性紧张的矛盾;另一方面通过归集自办、贷款自办,成都公积金中心每年可节省委托银行费用1亿多元。
“而且针对性强。”该负责人强调,“公转商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异地缴存职工在主城区外贷款购房以及农民工等群体购房,既帮助这部分人圆了安居梦,更有力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去库存”。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拓宽贷款资金来源渠道,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原标题:新政综合多地经验和成都实际 可防控信贷风险、减轻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