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对接?
——三类地区操作形式不同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今年两会期间曾介绍说,一旦药品谈判成功,将考虑纳入相关的药品报销目录,使药的价格能够有比较大幅度的下降。
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多种保障形式。
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谈判药品合理降价,将使更多患者能够买得起、吃得上,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
针对医保对接问题,国家卫计委提出,对于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对于确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药品采购有哪些要求?
——直接网上采购 抵制商业贿赂
为指导各地抓紧落实谈判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
原标题: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出结果:3种药最高降幅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