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0日讯 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内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提交大会进行审议。在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2015年,为推动《内审条例》有效贯彻落实,省政府责成省法制办和省审计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对省、市、县一级预算部门和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共计9370个单位贯彻落实《内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黄河介绍,《内审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内审工作在部分市县和单位得到一定程度重视,一些市县在机构、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对重点单位内审制度建设给予了积极支持。教育厅、商务厅、农业厅等省直机关和部分重点事业单位通过优化内部机构设置等措施,新增设了独立内审机构,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截至2015年,全省各级一级预算部门和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共设立独立内审机构267个,设立与纪检、财务等部门合署办公内审机构850个,未设立机构由财务部门履行内审职能的957个。内审制度的建立,为这些单位开展内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黄河同时也提出,《内审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总体上贯彻并不理想。近3年来,全省有近89%的行政机关、近67%的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未组织实施任何形式的内审监督,内审在许多单位成为“一纸空文”。内审工作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异化非常明显,近3年来有64%的单位履行了内审监督职责,每个单位年平均实施审计项目达到18个,审计监督覆盖面较为广泛,同时也有36%的单位连续3年未实施过审计项目,其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另外,内审运行机制与质量控制不完善也是一大问题。财务管理与内部监督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机构设置方式,直接制约着内审监督作用的发挥。据统计分析,各单位近3年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的内审项目中,80%以上未揭示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且基本上不存在相关责任人因被查出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而被单位问责的情况。
黄河表示,目前,《内审条例》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内审制度建设纳入了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今年又在全面深化改革台账中明确年内要出台加强内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此进一步推动健全和完善内审制度。
(记者 陈淋)
原标题:四川近89%行政机关3年未实施任何形式内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