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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赖”宣战 达州全市法院院长立“军令状”

2016-06-01 07:3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达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誓师大会昨日举行

“达州全市法院要力争在2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5月30日,达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誓师大会,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会上,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晓东明确提出,今年全市法院将向造成执行难问题的“老赖”宣战。当天,易晓东还代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达州市7个区县法院的院长分别签订了“军令状”。

2015 年,达州两级人民法院强化了对失信人员的惩戒,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534人,其中有156名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受到限制,97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方面,达州两级人民法院去年共移送立案 15人,判处刑罚2人,司法拘留49人。截至目前,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共司法拘留69人次,1400余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按照“军令状”的要求,达州全市法院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须每半个月听取一次情况的汇报,定期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协报告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今年9月以前,全市法院必须对执行难的案件进行“全面清账”,在6月底前与各大银行对接,7月底前与国土、房管、工商等与法院执行工作相关的部门衔接,为保证执行提前做好准备。2017年1月1日起,达州全市将全面实行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并在法院系统开设“网上执行局”。同时,达州全市法院还将在中级人民法院的直接管理下,在各区县法院设立执行分局。

“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法院院长,须自请辞职;不愿意辞职的,将按照组织程序提请辞职。”按照“军令状”的要求,即日起的2年内,若全市法院不能达到“2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取逗硬措施,强力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曾业

原标题:向“老赖”宣战 达州全市法院院长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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