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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妈妈"哺乳期时依靠小孩作掩护成功盗窃

2016-06-14 17:32   来源: 华龙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史建婷

犯罪嫌疑人指控盗窃现场

华龙网6月14日17时10分讯 抱着孩子进店挑选童装,让店家万万没想的竟是一起预谋盗窃。近日,在重庆多个区县发生童装店主财务被盗案。记者从大渡口警方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还原作案现场,嫌犯能成功盗窃,源于依靠小孩作掩护。

警方介绍,5月25日,大渡口春晖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童装店老板黄女士报案,称自己放在柜台的钱包被人偷走了,里面有2000多块钱。警方梳理发现,近期重庆巴南、江津、九龙坡都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民警赶到现场调取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上午,有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手上还抱着一个大约两岁大的孩子,走进店铺给小孩选童装。

这名女子挑选了一件童装,要店主黄女士帮忙给小孩试穿。就在黄女士帮忙间隙,该女子顺走了黄女士放在柜台上的钱包。随后借口再逛逛离开了店铺。

十分钟后,黄女士发现钱包不见了。以同样的作案手法,该女子还在江津、巴南、九龙坡等地作案,被偷走的主要是苹果手机、柜台里的货款或者店主的钱包。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6月12日上午,当这名犯罪嫌疑人又一次光顾位于大渡口步行街的另一处童装店的时候,在群众的协助下,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古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古某一年前就因盗窃被警方抓获,当时还正处在哺乳期,很快就被放了出来。被放出来后,古某就觉得带着小孩行窃被抓住也不会被处理,于是萌生了用孩子打掩护的念头,近一年来依然多次行窃,并且专挑童装店下手。

6月14日,古某已经被大渡口警方刑事拘留。

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龙洋解释,古某认为带着孩子行窃可以不被处理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首先,相关法律规定,处于怀孕和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但并不是说能够被免于处罚。“法院依然可以对其判刑,只是说可以视其情况判其监外执行,或准许其在服刑期间保外就医。

同时,当嫌犯的孩子已经出生并过了哺乳期,相关的对于孕妇或对于哺乳期的妇女的法律法规就不适用了。”更重要的是,家长对孩子的健康发展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孩子会在平时的生活中模仿家长的行为习惯,甚至记忆深刻终生难忘,对其今后的成长造成巨大的影响。

同时,大渡口警方也提醒广大店铺店主,在招呼顾客时,一定要将柜台上的手机、钱包等物锁入抽屉,在留意货物是否被盗的同时,还应注意保证其他财物不遭受损失。

原标题:惯偷妈妈:哺乳期时就在偷 带两岁孩子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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