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你最关心的是什么?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还是精神慰藉 、健 康 关心?无论答案是什么,老人所需要的赡养和照顾都是人口老龄化面临的巨大挑战。
《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长期护理”等老年人较为关心的问题提出了探索意见,也对发展养老服务提出众多扶持措施。
截至2014年底,成都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49.28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59%,老龄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未来10年内,伴随社会老龄化发展的养老服务需求还将持续增加。对此,《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应运而生,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21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条例》新规进行了全方位解读。
焦点/ 长期护理
成都探索相关保险制度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规定,是《条例》中最抢眼的内容之一。长期护理是指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健康质量的照护方式。建立长期护理险,能够减轻失能老人的经济负担,满足其照护需要,也是老年人较为关心的问题。
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医保局局长黄德斌说,从前瞻性角度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条例》中设置了“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等与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金融产品”的内容。
黄德斌透露,成都作为全国首批10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正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准备将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内容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长期护理险不同于目前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一旦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得到补充和完善。
不过黄德斌强调,现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其实现路径和制度框架还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调研论证,所以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
焦点/ 精神慰藉
赡养人须常回家看看
《条例》对家庭成员依法承担赡养义务的表述也受到极大关注。“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助、抚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精神慰藉的义务。”
精神慰藉该如何理解?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回答说,精神慰藉是有别于其他三项义务的赡养和照顾,强调陪伴和心灵关怀,“比如赡养人应当常回家看看,要尊重老人。”
刘永昌说,这也是考虑到目前成都居家养老的普遍情况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为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衔接而做的要求。
焦点/ 老年食堂
要确保覆盖所有社区
73岁的曹婆婆是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社区“长寿食坊”的忠实粉丝,因为这家社区老年助餐点能供给一日三餐,曹婆婆已经2年没在家煮过饭。
这样便利的生活方式,将会有更多人可以享受。《条例》规定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并设置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确保老年助残服务覆盖所有社区。
值得关注的还有《条例》对服务人员的鼓励和激励。《条例》提出,对进入公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工作三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或者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护理人员,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
焦点/ 扶持措施
新建养老机构可获补贴
《条例》明确的多项扶持措施是亮点,包括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而且这个比例还要逐步提高。
对新建、改建社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收住本市户籍老人,《条例》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规定。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说,根据目前执行的标准,新建公益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新建非公益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10000元。
有扶持帮助亦有法律责任约束。《条例》指出,擅自改变政府资助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不光收回补助、补贴和有关费用,还会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提出要求,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时,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
原标题:新建养老机构 每张床位至少补贴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