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王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泸县玄滩镇与林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后,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到场,趁人不备对林某某实施了殴打。事发后在当地引起关注,有网友指出一名打人者为泸县警察。此事经调查后,泸县警方今日作出通报。
泸县警方通报:案发后,泸县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现查明,王某系泸县公安局得胜派出所辅警人员,其行为构成殴打他人。目前,泸县公安局已先期对王某作出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林某某所受伤情、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正在检验鉴定中。泸县公安局将依据检验鉴定结论,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对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查处。
记者了解到,关于泸县辅警打人这已不是第一次,根据媒体报道,2013年10月泸县公安交警大队一辅警当街打人被停职接受调查。
原标题:父亲交通擦挂引纠纷 辅警儿子打人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