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公布了资本市场关注已久的大智慧(601519)信息披露违规案调查进展,证监会对大智慧公司给予证券法规定的顶格处罚60万元,给予时任大智慧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长虹给予证券法规定的顶格处罚30万元。证监会同时还对其他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证监会称,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故作出前述顶格处罚,证监会同时还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发布会还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依法、从严、全面监管。
“大智慧被正式处罚的消息一出,很多投资者反应比较激动,要求尽快将对大智慧的索赔材料提交法院立案。”此前对大智慧虚假陈述案保持密切关注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从去年11月6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现在正式处罚,投资者等待了大概八个月,确实比较着急,看到终于可以索赔而要求尽快立案的心情非常可以理解,下周一该律师就将提交首批两百多位投资者的案子向法院立案。
大智慧事件回溯到2015年4月 30日,当日收盘后大智慧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五一”小长假之后,受大智慧被立案调查影响,大智慧股价连续跌停,二级市场投资者叫苦连天。而此前的2015年1月,停牌近半年的大智慧发布收购预案,拟以85亿元的对价收购湘财证券100%股权。2015年4月17日,该重组事项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此间,大智慧股价从6元左右一路上涨到35元。
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涨停,当日收盘价33.48元。“我们接触的很多投资者都是在4月30日当天或在这之前没几天买入的,很多投资者都反映,买入当时没有任何不好的迹象,没想到买进去就被套牢了。”许峰律师告诉记者。
证监会处罚显示,大智慧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
一、2013年大智慧提前确认收入87,446,901.48元,虚增利润68,269,813.05元;
二、2013年大智慧虚增销售收入2,872,486.68元,虚增利润2,780,279.86元;
三、大智慧利用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和利润943,396.23元;
四、大智慧减少2013年应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24,954,316.65元;
五、2013年大智慧相关项目未履行完成,虚增收入15,677,377.40元,虚增利润15,468,181.70元;
六、大智慧子公司大智慧信息科技提前确认购买日,虚增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8,250,098.88元,虚增商誉4,331,301.91元。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大智慧2013年年报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在违规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大智慧仍将相关财务资料作为其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资料,不仅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关键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了严重的误导,该律师强调,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任何数量的股票造成亏损,均可向大智慧等违法主体提起索赔。据了解,许峰所在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此前已经与近三百位大智慧投资者正式签约,下周将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证监会除了处罚上市公司大智慧,大智慧2013年年报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事务所也遭处罚。证监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决定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监会处罚及法律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其审计报告同样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也应该与大智慧一起作为投资者的共同被告。
原标题:大智慧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两百多投资者首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