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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滩水"1元卖3元:个别营业员发"高温财"

2016-07-25 15:17   来源: 新民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新民晚报·新民网】昨天,新民晚报"夏令热线"报道标价1元“外滩水”卖3元事件后,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即出台了五条整改措施,涉事销售商家也已立即着手整改。在记者进一步采访中,他们纷纷表示:谁再“跳价”卖“外滩水”,谁就走人。

风景办出台五条措施整改

昨天下午,黄浦区外滩风景管理办公室主任倪卫星专门给记者发了如下五条整改措施:

1、责成两家售水企业严肃处理当班加价销售的员工,并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风景办;

2、保证纯水的足量供应不断档;

3、在每辆售水车前制作醒目的告示牌,“所有饮料冰冻不加价,纯水不分大小瓶一律一元/瓶”;

4、企业加强日常的明查暗访,检查结果与员工的考核奖励和续聘加薪挂钩;

5、风景办聘请外滩街道志愿者担当“啄木鸟”,不定期暗查,对售水及其他为游客服务的经营项目,尽力杜绝此类现象。

倪卫星介绍,1元”外滩水“自2010年引进外滩观光平台销售。当时,虽然水的批发进价就达到了八九角一瓶,但为了“逼走”原来长期形成的无证售水摊贩,也为了更好服务于观光游客,体现外滩良好的社会形象,管委办与进场销售商签约约定的销售价还是1元/瓶。此后,“外滩水”不但成功快速“逼退”了原有的无证售水摊贩,还成了外滩高质量服务的一大特色。

尽管,随着人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同样品牌的“外滩水”,在超市里的批发价就已经略高于1元/瓶,有关方面曾从成本考虑,对是否坚持按1元/瓶的价格销售,一度有过提价想法,但多方权衡后,还是决定,即使亏本,也要把1元“外滩水”这一高质量特色服务继续延续下去。

闻悉记者现场采访后,管委办就立即调查——调查发现,“涨价”系销售商个别工作人员私自所为;调查后,外滩风景区管委办即着手研究整改措施。

而相应商家,也立即向管委办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承诺立即整改。其中,“冰露”销售方于前晚就紧急赶制了醒目告示牌:“所有饮料冰冻不加价,纯水不分大小瓶一律一元/瓶。”昨天一大早,这样的告示牌即贴到了流动饮料车醒目位置。

1元可买到冰的冰露了

与倪卫星所述一致的是,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外滩观光平台上时,无论是销售“纯水乐”饮用纯净水的流动饮料摊,还是销售冰露矿物质水的流动饮料摊,其销售价格均恢复到1元/瓶。

其中,销售“纯水乐”饮用纯净水的摊位前,不但车上价格牌前不再有任何遮挡物,购物窗口、冰箱侧面、饮料车前挡风玻璃上等处都醒目贴上了前述告示牌。

销售商有关负责人周先生告诉记者,在这样进一步明码标价的同时,也要求营业员像销售其它饮料一样,将待销售的冰露放在冰箱里冰镇——即使因销售速度过快而来不及冰,营业员也应该在销售前予以说明,以取得顾客谅解。

同时,公司也已对相应销售员作出了扣发半个月工资的决定,并明确,如果再有营业员为了一己私利而“跳价”售水影响外滩形象,将让其“走人”。

如周先生所说,记者回访时,有关销售员也承认,“跳价”售水是其私自行为,已被公司通知扣发半个月共计1600元的工资。整改后,一位游客见一元能买到一瓶冰镇水,一次性就买了4瓶。

谁再“跳价”售水谁走人

不过,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那些销售“纯水乐”饮用纯净水的摊位,在恢复1元/瓶价格后,并没有将水冰镇,旁边也没有像售“冰露”的摊位一样设立醒目告示标识。倪卫星透露,“纯水乐”销售商家已承诺,于两天内拿出进一步整改方案。

倪卫星也表示,外滩是反映上海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将继续督促销售“外滩水”的商家自查、整改并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如再发现类似“跳价”现象,将按原来所签有关协议,“请”相应销售商“走人”。

原标题:上海"外滩水"1元卖3元:个别营业员发"高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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