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十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尚未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已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优化。
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加快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实施抑制城市扬尘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城市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实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工程。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稳步推进“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推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实施治理机动车船污染工程。实行“路、油、车”协同管理,加强对重污染车辆的路面通行管控,提升燃油品质,加速淘汰黄标车和重污染老旧车船,严格实行机动车绿标管理。
实施控制秸秆焚烧工程。划定并严格监管秸秆禁烧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污染物为主攻方向,以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000万吨/日,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工程。加强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流域污染防治,制定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最严格水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府河、南河、釜溪河、思蒙河等严重污染水体实行挂牌整治。对安宁河流域等矿冶资源集中开发地区实施水体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加强严重污染水体江河湖库调度管理,保障下游河流生态用水需求。
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加强达标水质的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水环境管理,重点保护嘉陵江、青衣江、紫坪铺水库、泸沽湖等重点生态功能水体,在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全面清理拆除排污工矿企业,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保持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确保水质稳中趋好。
实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城市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实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程。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和设施,加强市(州)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实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公布制度。
(十七)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到2020年,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基础工程。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实施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工程。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农用地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的必要条件,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企业实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理,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废物处理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提高秸秆、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有效解决耕地“亚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土地、危险固体废物堆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
(十八)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健全省、市、县和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自然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强化高危放射源安全管控及放射性废物收贮和运输监管,确保辐射安全万无一失。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健全污染物违法排放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机制,逐步实现以赔代罚。
建立全省环保数据监测网络,建设环保数据库。加快建立“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环境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污染防治能力薄弱等问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强化规划环评,统筹环境保护建设绩效评估。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整合环保机构队伍,确保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力量建设,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