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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食品药品 有机会获奖30万元

2016-08-05 07:09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超市里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买到未按规定标示的转基因食品怎么办?举报!查实后,有可能获奖30万元。《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于7月11日正式实施。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进行了解读。

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何晓称,2015年全市单件发放奖励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14件,占全年的2.3%。办法修订后,一至三级的举报奖励金额提高到货值金额的1%~12%。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其他级别举报的奖励标准也相应提高。原则上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为了打击违法行为影响重大、犯罪手法新型,且造成或可能造成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成都市突破原有标准给予奖励,原则上不超过原标准1倍,即最高可获奖金60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简化了奖励程序,原来是举报人的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并依法查处后才予以奖励,现在把‘依法查处’去掉了,只要属实,即可予以奖励。”市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处处长陈刚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电话(12331、12345)、信函(成都市食药监局或区市县食药监部门)、传真(成都市食药监局028-61882894)、微信(成都食药监 微信号CDFDA028)、微博(成都市食药监系统)、走访等形式,向本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或者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后被转交、移送)属于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或违法线索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但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不予奖励。举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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