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1日讯 泸州的90后村民淦某,非法改装射钉枪打猎误伤周围两名群众。日前,该案经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6年2月12日,淦某携带自己非法改装的一只射钉枪,在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群利村附近打猎,使用该枪过程中,误伤周围两名群众。案发后,淦某及时将二人送至医院治疗。2016年2月13日,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鉴定,淦某所持有枪支系射钉器改造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支,且该自制枪支具备杀伤力。法院认为,淦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黎磊 记者 岳东)
原标题:泸州90后村民非法改装射钉枪打猎 误伤两名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