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积极适应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行用地价格补助的意见》,更好地助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明确,扩大用地项目的补助范围,在继续保留农产品加工业用地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将种养业用地项目和农业服务业用地项目也纳入了价格补助范围;拓展用地性质的补助范围,在继续保留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补助的基础上,将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也纳入了补助范围;制定用地价格补助的标准,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用地的补助标准分别为不超过46万元/亩、40万元/亩和34万元/亩,与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用地基准价格的差额部分予以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