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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风火轮”上街 看起潇洒要挨罚

2016-10-19 07:2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一位骑电动平衡车上路的女士被交警处罚。

滑板车上路,也属于违法。

两脚一踩就往前,身体后仰就刹车……小小的电动平衡车,从最初新奇的玩具,已慢慢变成一些市民的代步工具。然而,踩着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看起来很潇洒,实则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10月18日,成都交警开展了清理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的专项整治行动,不到一天时间,处罚违法上路电动平衡车车主27人。

交警提醒市民,平衡车和旱冰鞋、滑板一样,不属于交通工具,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现场/

小伙骑电动平衡车上班

自称“速度起来,刹车很难”

18日上午8点40分,正是上班早高峰,成都人民东路,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平衡车,就像脚踏“风火轮”,穿梭在非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电瓶车中,看起来十分拉风,走到人民东路路口,他被民警拦下,“小伙子,电动平衡车不能上路行驶哈。”

小伙子姓张,家住成都驷马桥,单位在盐市口。为了上班方便,一年前他花1000多元,在网上买了这辆电动平衡车。“骑着上下班很方便,但要特别注意掌握平衡,车子本身没有刹车系统。”小张说,这辆双轮踏板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18公里,“如果速度起来了,要刹车很困难。”

处罚/

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

上路逮到要罚款5-30元

“骑这种车上路行驶很危险。电动平衡车车速快慢不定、容易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出了事也难定责。”据交警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按照这条规定,小张已经违法。民警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处以了20元罚款。

“平衡车和旱冰鞋、滑板一样,不属于交通工具,是不能上路行驶的。”民警提醒市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

调查/

电动平衡车卖得火

有网店月销 7000部以上

在18日的整治行动中,截至下午3点30分,成都交警一共查获了27个骑电动平衡车上路的人。记者调查后发现,现在电动平衡车发展迅速,销售量日渐火爆。

在某网购平台一网店中,销售最火爆的电动平衡车月销售量达到7200部以上。“这种车不属于机动车,但是可以上路行驶。”据该店客服介绍,这款平衡车的续航里程达到40公里左右,“速度12-15公里/小时,上下班用没问题。”

在该店的客户购买评价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人是买来给孩子当玩具,但也有人买来做上下班代步工具。其中有人如此评价:“这个车子平时玩玩可以,但还是不建议上路,安全系数太低,不安全。”

链接/

上海抽样检测

20个电动平衡车仅1个合格

电动平衡车在日常使用时容易出现磕碰、撞击等情况,如果电池质量不过关,在遇到撞击时发生短路,就有可能引发车体起火甚至爆炸,直接威胁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上海市质监局组织了一次专门针对电动平衡车电池和充电器的风险监测。在20个从电商平台、超市和实体商店采集的电动平衡车样品中,只有1个样品通过了检测,剩下的19个样品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有2批次样品在挤压测试时发生起火爆炸,1批次样品在重物冲击测试时发生起火爆炸,另外还有1批次样品在常温短路测试时发生起火爆炸。

由于电池和充电器的安全隐患,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中,全球至少发生了70起电动平衡车起火爆炸事件。华西都市报记者杨雪 摄影雷远东

原标题:踩“风火轮”上街 看起潇洒要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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