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今年6月3日,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其间与该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出门时一条裤被撕烂,引发关注。10月2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对青秀区人民法院涉事3人予以处分。
据此前媒体报道,6月3日,广西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期间,在信访室内,因检查手机与法警发生冲突。吴良述律师称,冲突中他遭到法警殴打,裤子也在撕扯中被扯破。
事发后,南宁市委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6月7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不属于殴打,并要求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吴良述律师表示不接受调查结果,要求法院公布监控录像。
10月2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根据市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通报还表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对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院长林中材进行诫勉谈话。
昨晚,吴良述律师告诉记者,他并不认可该处理结果。他认为两名法警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他的刑事控告,青秀区检察院在10月中旬已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但他拒绝签收。吴良述律师表示将会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不管付出多大努力,我都会把程序走完”。
(记者樊瑞)
原标题:南宁青秀区法院3人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