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成都试点药店远程问诊开处方 已覆盖近3700家药店

2016-11-04 20:4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4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惠民机制的建立,破解处方药销售和监管难题,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用药服务,在进行较为充分的调研论证基础上,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了电子处方试点工作,目前已经覆盖了成都近3700家药店。

自《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合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一直是药品零售监管的重点。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也一直是全国范围内的监管难题。自去年底以来,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历年来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整治力度,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抗菌药物等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在我市得到较好执行,社会反响良好。严格实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规定后,消费者反映购药不方便了,特别是一些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固定服用同种药物的患者反映更为强烈,希望在用药安全、合理以及方便之间找到一种解决办法。

国家提出“互联网+”战略,明确要求利用信息新技术探索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施电子处方体现了这方面的导向和要求。电子处方试点工作是在全市零售连锁药店开展试点,这些参与试点的药店需要提供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要求药店收集的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销售。

为便于控制风险,电子处方主要限于按固定剂量用药的上呼吸道感染、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急重患者等特殊人群。电子处方应符合卫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方上印有医生电子签名。

据悉,该设备目前已覆盖成都近3700家药店,只要患者通过该PC微问诊终端设备选择科室后咨询对应的后台医生,健康咨询、处方开具、处方审核、药品购买一步完成。

成都市食药监局的后台终端设备可以对全市电子处方业务进行监管,能够随时监控电子处方的开具情况,医师签名信息等等。

原标题:成都试点药店远程问诊开处方 已覆盖近3700家药店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