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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停车难 成都鼓励机关停车位对外开放(2)

2016-11-07 07:1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亮点3

盘活存量资源

允许个人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

为了盘活存量资源,成都市建委也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停车泊位,推行错时停车。并允许个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此外,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换乘停车设施建设,让换乘公共交通的市民停车方便,引导和鼓励市民驻车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也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举措还包括了合理确定换乘停车设施收费价格,设置驻车换乘停车设施标识。

对于停车收费问题,《实施意见》中表明要根据交通资源状况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段合理确定停车收费价格。例如居民小区用地红线内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由小区业主与投资建设单位协商议定收费标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则需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除外)。

亮点4

停车设施建设有补助

最高可达20000元/泊位

对于进行停车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建设业主),《实施意见》表明,市、区两级财政按停车设施类别给予其奖励补助。根据意见中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停车类型分为公共停车设施、P+R停车设施、立体停车设施、改扩建新增停车泊位以及超配停车泊位五大类。补助标准最高达20000元/泊位,最低1000元/泊位。

奖励补助也有前提条件。《实施意见》中明确,新建、改扩建的停车设施安装充电设施的泊位数不低于总泊位数20%,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泊位数不低于总泊位数50%;新建、改扩建的停车设施均应安装智能停车信息系统并预留数据接口;新建、改扩建的大型停车场应按规定配建洗车设施。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杨晨

原标题:破解停车难 鼓励机关停车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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