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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交通违法将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2016-11-09 07:57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京华时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工作会上获悉,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和惩戒。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将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和惩戒等。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严格执法。

黄明表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三大风险,包括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道路交通事故分散多元的风险,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逆转的风险。

公安部要求进一步增强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针对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性能不高的问题、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危害严重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全过程监管。

据介绍,公安机关将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健全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级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和惩戒。

公安部强调,在当前汽车文明远未成型的情况下,对于挑战秩序“底线”、突破事故“红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据透露,针对执法中反映突出的法律规定,目前公安部正在协调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记者袁国礼)

原标题:严重交通违法将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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