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14日对外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将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一未雨绸缪的制度安排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
权威财政专家表示,出台这项预案,是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链条管理的重要一环,将有助于形成政策闭环。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出台预案并不代表已经发生危机。”中国财政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说,“预案更像是一道防风险的‘防火墙’”。
根据预案,中国将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把风险级别划分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等级。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财政重整,指的是债务高风险地区通过实施一系列增收、节支、资产处置等短期和中长期措施安排,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恢复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其主要措施包括拓宽财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处置政府资产、申请省级救助、加强预算审查、改进财政管理等。
其中,压减财政支出的举措,包括压缩基建支出,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等;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出国、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等;控制人员福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以及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调整过高支出标准等。
“财政重整计划实际是对政府预算的一种重新安排,和债务重组是不同的概念,更不是政府的破产计划。”中国社科院财经院院长助理张斌说。
实际上,就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和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两项指标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均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线标准。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债务率89.2%;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负债率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然而,虽然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局部仍面临挑战。一些地方政府违规融资担保,“伪PPP”现象屡禁不止,引发担忧。
中国国家审计署6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4个省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达153.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黑龙江4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认为,地方政府过去无序举债、违规融资现象频发,重要原因在于追责未能落实到位。而预案明确,一旦发生IV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就应适时启动追责机制。
“即便官员离任,出现问题也仍需追责。这一终身问责制,将给官员违规举债行为带来巨大震慑。”张斌说。
原标题:中国出“重拳”预防地方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