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成都市政府颁布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新政后,有关限购政策的具体执行问题成为许多读者关心的话题,其中反响最为热烈的就是商品住房的界定,究竟包不包括二手房?以及不少读者反映,在11月17日新政颁布之前已经签约或者缴纳了定金、付清首付甚至办下了贷款,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完成备案,之前购买的新房还算数吗?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cdfgj.gov.cn/)上看到,在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下的“业务咨询”一栏中,针对读者疑问,市房管局明确回复表示:
1、限购时间以网签系统时间为准,如果11月17日之前已经进入网签系统,就可以备案。
2、限购政策主要针对新购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在限购范围。 (记者 骆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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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购房: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新政从11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