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苍溪:划定嘉陵江亭子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省政府原则同意划定广元市苍溪县嘉陵江亭子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该保护区取水口位于浙水乡坪江社区五组(亭子口水利枢纽库区内,31°50′29.38"N、105°52′34.73"E)。
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口为基点半径500米的范围内,在河心预留60米宽的水域作为航道,航道左边界线至左侧沿岸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正常水位线(标高458米)以上水平纵深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包括取水口下游2500米至上游2500米水域范围,除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水域,但不超过水面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右岸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的二级保护区水域左岸为正常水位线(标高458米)以上水平距离3000米(不超过对应的流域分水线)的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的二级保护区水域左岸为正常水位线(标高458米)以上水平纵深至防护堤堤顶的陆域。
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上溯4170米处至张家沟汇入断面和亭子口水电站堤坝上溯至二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的全部水域(包括千夹子沟水域);准保护区水域两岸纵深至流域分水线的全部陆域和二级保护区陆域防护堤堤顶边界至流域分水线的全部陆域。
此外,省政府还原则同意撤销攀枝花市凹乌林水库、广元市八一供水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省政府要求,绵阳市、广元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尽快依法编制并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严格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环境管理体系,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要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四川三地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