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禁酒令”针对的是利用公款买酒饮酒,如果是私人带酒或自费买酒就不应算违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公务接待中饮酒,可能对工作履职造成影响就属于违规。若是公款购买、报销酒水,则性质更严重。
“酒桌上好办事”积弊难除需久久为功
记者调查发现,“禁酒令”实施后,得到众多公务员支持。吉林长春市一位乡镇党委书记告诉记者,以前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中午、晚上都得接待、喝酒,有时同时得陪好几桌,身体受不了也得硬着头皮喝。“现在有人提出喝酒,其他人会提醒‘规定不让’,接待负担明显轻多了。”
“经过执行八项规定与反‘四风’,大吃大喝等现象明显好转。”汪玉凯说,然而“酒桌上好办事”“无酒不成席”等长期形成的积弊具有一定惯性,若不持续监督,公款吃喝极易“死灰复燃”,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黑龙江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崔永洪表示,当地原来有“无酒不说话、无酒不办事”的陋习,因为喝酒,曾出过很多问题,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记者统计各地纪检系统2015年以来公开披露案件发现,公职人员饮酒致人死亡事件有25起,涉及9个省份,其中湖南省纪委在今年2月份,一次通报4起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官网通报显示,安徽省泗县农机局曾在不到7个月时间内,就发生两起饮酒致人死亡事件。
汪玉凯等专家建议,清理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沉疴痼疾很难一蹴而就,应进一步强化预算对政府部门的硬约束,科学合理安排公款支出等制度保障。
(记者李劲峰、陈尚营、乌梦达、刘硕、周科)
原标题: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基层仍有变通违规--多地加大对违规饮酒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