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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走”别人包裹 广汉女子被刑事拘留

2016-12-03 08:0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嫌疑人将别人包裹抱回家时被电梯监控拍下

近日,家住广汉市某小区的王家英在自己的包裹丢失未能找回时,竟然跟物业“赌气”,将他人包裹“顺手拿走”,快递员和物业多次当面索要她都拒不承认。而被“顺走”的包裹内,装有一件价值4000元的大衣。最终,王家英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2日,来自广汉警方消息,王家英已经被取保候审。

网购的大衣到了 物业处却找不到

家住广汉某小区的于芳平日里很喜欢网购,前段时间她趁着双十一打折,将自己心仪已久的一件冬装粉色大衣买了下来。下单购买后,她隔三差五地去小区收发室看看自己的大衣寄到了没有。

11月15日这天,她收到快递信息显示自己的包裹已经被小区的物业代为签收。下班后,她高兴地跑到物业收发室领取包裹,但找了一遍却没发现自己的包裹。快递信息明明显示包裹已经被签收,为何包裹却找不到呢?“这可是一件价值4000元的大衣。怎么就不见了呢?”于芳有些着急。

代人签收的东西不见了,物业工作人员王达明同样着急,当天,他和快递小哥将收发室翻了个遍,还是没找到于芳的包裹。

监控显示 同小区女子拿走了包裹

想到收发室安装了监控,王达明将监控录像调出来查看,经查看,发现于芳的包裹是被同住一个小区的王家英“拿走了”。

就在他们准备联系王家英时,王家英正好到物业收发室来领取另一个刚刚送到的快递。快递员赶紧上前询问王家英是否一时匆忙误领了于芳的包裹,谁知王家英对于此事矢口否认,说自己绝对不会乱拿别人东西。

无奈之下,次日上午,于芳向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报了案。报案后,小区物业人员再次与王家英进行了沟通,希望她能主动交还包裹,但王家英依然不承认她拿走了于芳的包裹。接到报警后,民警一方面走访了相关当事人,一方面调看了小区大门、电梯等地段所有监控点位的录像。民警通过调看监控后发现,当天王家英拿走包裹后没走多远,就在一个转角处拆开了于芳的包裹,将包裹中一件粉色的上衣带回了家。

在开具了传唤证与搜查证之后,民警依法对王家英的家进行了检查。当场从王家英家的衣柜中搜出了于芳丢失的粉色上衣。面对铁证,王家英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拿走于芳包裹的行为。

因包裹曾丢失 她拿走他人东西“报复”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家英道出了自己“顺走”别人包裹的原因:她说自己曾经有两个物业收发室代签的包裹丢失却没能找到,于是就想要拿走一个别人的包裹作为“报复”。当天,她看到于芳的包裹是用黑色的塑料袋封包,边角还有些磨损,认为是不值钱的东西,就将于芳的包裹拿走。

之后,面对快递员和物业工作人员的追问,她想到包裹已经拆开,就算想退回也解释不清,不如抵赖到底,反正自己的包裹丢了也没找到。听到王达明说监控拍到了她拿走包裹,失主准备报案时,她依然心存侥幸,认为不过是拿了一件衣服,实在不行退还回去就没事了。

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目前已取保候审

王家英或许不知道,于芳购买的那件上衣价值4000多元,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嫌疑人家庭情况不错,有车有房,但是法律意识淡薄。”办案民警庄波介绍,嫌疑人经济条件并不差,双十一期间自己都购买了1万多元的东西,得知这件衣服价值4000元以后,她非常后悔,但是悔之晚矣。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此案中,嫌疑人明知是他人财物,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且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

王家英因涉嫌盗窃被广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高龙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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