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等。
《意见》提出,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同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都去哪些地方?《意见》强调,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如何保障研学旅行的组织和安全?《意见》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如果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即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公益性原则。 记者 赵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