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四川:居民医疗保险不再分农村和城镇 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2016-12-30 07:1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华西都市报讯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意见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意见要求,到2016年12月底,各市(州)制定出台统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政策措施,实施全民参保登记。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在确保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现有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比例。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原标题:居民医疗保险不再分农村和城镇

原标题:居民医疗保险不再分农村和城镇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