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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币非故意损毁还需警方开证明?银行已致歉

2017-02-05 08:2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2月4日,一份派出所“奇葩证明”在网上热传,证明中称,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要求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业务的储户,到公安机关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鹤峰县公安局美容派出所称无法开具这种“证明”,并“喊话”鹤峰支行:请不要随意让储户到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农行鹤峰支行表示,因临柜人员制度掌握不准而要求客户出具“非人为损毁”证明,给客户和公安部门带来了麻烦。鹤峰支行诚恳致歉,已赴客户家中致歉。

北青报记者看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3日,盖有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红色公章的“证明”文件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的储户田某林被要求公安机关为其开具证明,证明其所持一张残缺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以便到该行办理兑换业务。

容美派出所在“证明”中称,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该事项不由公安机关证明,且公安机关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容美派出所还在“证明”中“喊话”鹤峰支行,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不要让百姓多跑路、瞎跑路。愿你单位端正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老百姓办理业务;如不能办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派出所也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北青报记者发现,上述“证明”上传到网络后很快便被热传,多地公安也通过官微转发了相关图文。

昨天,北青报记者致电鹤峰县容美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表示,具体情况因为他没有值班并不是很清楚,该项工作为前一天的同事办理的,同事的电话不方便提供。北青报记者又致电鹤峰县公安局,但政工科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

昨天下午,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官方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因该行临柜人员制度掌握不准而要求客户出具“非人为损毁”证明,给客户带来了麻烦,为此诚恳致歉。此外,该行对此事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处理,已赴客户家中致歉,并加强员工服务意识与服务精神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原标题:残币非故意损毁 还需警方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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