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完成情况”。据悉,经省直相关部门核查和市(州)自查,全省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20个小项和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
在20件民生大事方面,2016年,四川改善提升1万公里农村公路。完成县乡道改造4995.1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66.5%;建成通村硬化路7469.3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6.7%。
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120座,占目标任务的133.33%。其中,建成渡改公路桥45座,占目标任务的150%;建成渡改人行桥75座,占目标任务的125%。
改造15万户农村危房。建成藏区新居2000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89.11%;彝家新寨新(改)建住房2125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全省新建、改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2.96%。
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原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12.5%。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9.25%,占目标任务的102.32%;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97%,占目标任务的102.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占目标任务的110.53%。
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对106328名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患者实施免费治疗,占目标任务的106.33%。
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268万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特殊生活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0%。
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向737116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0%。
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省629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300元补助办学经费,占目标任务的100%。(记者 李丹)
原标题:四川去年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 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