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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遗落儿童手表 男子讨酬金上演“攻心计”

2017-02-10 07:1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杜海收到300元酬金后,将儿童手机还给女孩的家人。

这个春节假期,李女士因丢失一只手表,遭遇闹心一幕。1月28日,大年初一,她同家人从陕西自驾来川探亲。在广元游玩时,8岁女儿不慎将一只价值800元的儿童智能电话手表遗失。

几天后,手表发来报警信息,显示电话卡已被人更换。根据号码提示,李女士多次拨打新号码,才与成都拾表者杜海(化名)取得联系。

最初,杜海承认手表被他的孩子捡到。随后,他又婉拒李女士送礼答谢,改口讨要近400元酬金,再联系快递寄送,双方不能见面。2天后,杜海再次改口称可以当面交付,但在第一次约定的时间内,他却一直未接电话。

2月9日上午,李女士几番周折终于再次拨通了杜海的电话。对方提出在成都某地闹市,一手给钱,一手还表……

1

遗失

女儿手表遗失广元

数天后“现身”成都

李女士老家在四川,如今已在陕西定居。今年春节,夫妻俩便带着8岁女儿,回老家探亲与旅游。

大年三十,在自驾近3小时后,他们从汉中抵达广元游玩。可是第二天,一家人准备离开广元时,女儿却发现自己的儿童电话手表不见了。

一家人寻遍酒店附近依然不得见。由于该手表具备通话功能,李女士试着拨打,发现已经关机,“手表是满电的,能待机8天以上,一定是被人故意关掉了。”

李女士说,这表虽然只值800多元,可它对女儿而言,却有着特殊意义。去年期末考试,孩子成绩理想,李女士便送了孩子这只能通话、定位的智能手表作为奖励,“手表弄丢后,她心情一直不好。”

可李女士没想到,在2月6日的凌晨6点,手机突然传来一条讯息,是女儿的智能手表发来,显示有人在更换表上的电话卡,并发来新号码信息。

“是个成都的号码。”李女士说,还精确定位在了成都静安路附近的一个小区。

2

争锋

第一轮

婉拒礼物

丢表方:愿送礼答谢

拾表者:女儿也喜欢

为了取回女儿的爱表,李女士顺藤摸瓜,添加了拾表者的微信号。2月9日,她向记者提供了当日聊天截图。

“这表是我家小孩捡到的,虽然不属于我们,可在第一时间叫了几声,都没人理会。”杜海通过微信称,当日他们一家赶时间,便带着这块表匆匆离开。

李女士称,既然对方“保存”了这块表,希望杜海能归还,她会赠送礼品当面感谢,“他也有个女儿,我打算买个200元的芭比娃娃,送给孩子。”

可听到送礼物后,杜海开始“诉苦”。此前,他也想给女儿买一块这样的手表,“这次孩子自己捡的,她又十分喜爱。这就犯难了,我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对于这回答,李女士语塞,“这是拿孩子当挡箭牌。”

第二轮

讨价还价

拾表者:辛苦费400元

丢表方:价格谈崩报警

2月6日上午10点许,杜海说,他考虑给自己孩子买一个。随后,又话锋一转说道,“我那么远给你拿来,起码得有辛苦费,是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百块钱,给点对我也是一个心理安慰。”

李女士反驳,作为孩子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拾金不昧。“这表对我女儿很重要。”对此,李女士愿支付合理“辛苦费”,“本打算买芭比娃娃,换算下来200元左右。”

但杜海认为,他已花了98元重新给表换了个表带,这钱应由李女士出,辛苦费得要400元。

双方争执不下,一时无法谈妥。当天下午,李女士丈夫得知后,愤然报警。

第三轮

见面交换

拾表者:约定又生变

丢表方:苦等数小时

当前,李女士一家已回陕西,其他事则交给成都的妹夫来办。而价格在来回谈了数次后,最终决定付300元“辛苦费”。

起初,杜海不愿见面,让把钱转给他,他通过快递归还。2月8日上午,与杜海再次商量后,双方约定当天中午见,地点由杜海来定。

可当日中午11点到下午1点,记者同李女士妹夫一家,等待了两个多小时,既未见到杜海,电话也联系不到他。

当李女士一家想放弃时,杜海又打来电话,要变更见面时间,地点在莲桂南路附近。9日上午9点许,一辆白色汽车停在指定地点后,40来岁的杜海从车上走下,在扫视周围后,方才从后备厢取出包裹。

随后,双方又进行了十多分钟交谈。突然,杜海又一把拿过手表,“你先给钱,我立马还表。”在接过300元现金后,他匆匆驾车离开。

家庭教育/

将会瞒着女儿

家人曾被索辛苦费

虽然一波三折,远在陕西的李女士,还是舒了口气。

“对女儿有个交代。”李女士说,自从得知手表被人捡到,她就告诉自己女儿,“她丢失的手表,被成都的一位妹妹捡到,一直悉心保管着。过两天,妹妹就会把手表寄过来,你以后也要拾金不昧。”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大费周折寻表的原因。”李女士说,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从小就得给她树立好榜样,“当她再次拿到手表,我相信拾金不昧的概念,一定会在她心上扎根发芽。”

对于整件事的曲折经过,李女士说,他们一家会保密,瞒着孩子,“只告诉她,有个拾金不昧的女孩,把她的手表还了回来。”

律师观点/

拾取遗失物无权占有

可主张合理报酬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认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时,应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一定的保管遗失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这起儿童智能手表丢失时间中,杜海拾得手表后,理应及时进行归还,不能私自占有,或交由公安机关寻找失主。同时,杜海也可向李女士索取合理的报酬。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摄影刘陈平

原标题:8岁女孩遗落儿童手表 男子讨酬金上演“攻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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