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在分组审议时,秦福荣代表建议发展好四川的全域旅游,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罗凉清代表建议打造更合理的质量标准体系,为川企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何海洋 摄
3月6日,四川团代表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发现,今年总理的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这些词:“全域旅游”“数字家庭”“海绵城市”“河长制”“国家公园体制”“5G”“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代表们认为,这些新词折射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变化新趋势,预示了政府工作的新动向新思路。他们纷纷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谈感受,分享从中挖掘出来的新机遇,并为把新机遇加快变为发展新优势积极建言献策。
●河长制
解决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
四川实践:
早在2009年,我省内江等地就开始试点河长制,并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总河长,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全省将在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全国人大代表、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唐群容告诉记者,在她看来,河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江河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更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河长制的推行必须要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另外,必须有系统的考核机制、严格的问责机制,根据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探索跨行政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也很必须。唐群容说,“比如,上游的经济落后,但是对于流域生态保护责任较重,下游可以考虑为上游承担一定的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补偿。”
●国家公园体制
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应该有一部“国家公园法”
四川实践:
2016年4月,由四川牵头,川陕甘三省启动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编制工作。方案设计中主要考虑了保护大熊猫栖息地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把大熊猫分布的现有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等各种保护地整合纳入国家公园,将大熊猫国家公园细分为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游憩科普区、传统利用区,实行差别化保护,只有少量区域可开放供旅游。
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任侯蓉认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成后,保护的不仅是大熊猫,也是我们自己。假如成都的上游是大熊猫国家公园,吹到成都的风也将是清新的,改善成都人居环境。
目前,国内对自然遗产地的保护和利用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不同类型的区域分属不同管理部门,且分别遵照不同法律法规管理,无法有效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
侯蓉建议,尽快启动我国“国家公园法”立法工作。解决条块分割和多头管理的问题,由“国家公园法”来明确统一的机构,并对国家公园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
原标题:四川团代表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从八个新词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