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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租"来共享单车 10岁女孩摔伤进了ICU(2)

2017-03-07 17:19   来源: 红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律师说法

运营商若无警示需担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告诉记者,10岁以下孩子具有部分民事责任能力,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她支付一块钱费用给同学的支付行为是和10岁年龄相当的,但用同学家长手机来解锁单车,在这一环节,同学家长有疏忽,有一定的责任。女孩的家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运营商这一块,首先要明确是否有警示行为来提醒家长,如果运营商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需要负责。运营商如果做了提醒,比如需要实名认证,低于某个年龄段禁止使用等,或在单车上有明显警示,就不需要负责。记者吴雯芳

记者探访

部分单车贴了“小黄条”

本报此前采访摩拜、酷骑、ofo、永安行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其提供的自行车从车身结构到注册年龄,都不适合低龄儿童。在注册时,都需填写身份证号码,16岁以下儿童不能注册成功。

摩拜和酷骑的负责人表示,两家自行车均采用内置GPS智能锁,行程结束后,用户手动上锁。除非再次扫码,不然无法开锁。“如果小孩开了锁,很可能是家长帮其打开的。”

ofo和永安行采用的是密码锁,许多用户用完后常常忘了拨乱密码锁,让孩子有了“可乘之机”。两家的负责人介绍,注册系统会自动过滤“16岁以下”的用户,投放时会有意避开学校、少年宫等儿童多的地点”。此外,ofo在部分车子的把手上贴有禁止16岁以下儿童骑车的“小黄条”。记者吴雯芳

原标题:一块钱“租”来共享单车 10岁女孩摔伤进了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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