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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社会监督工作

2017-03-09 21:42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9日讯 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2016年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090件,解决28912件。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2016年全省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各方面情况,省消委会将采取多项举措,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家用汽车经销商未及时提供汽车生产合格证或进口关单等法定文件,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不能上车牌照,从而影响消费者合法使用车辆,省消委会将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车辆合格证、进口车辆关单等文件须随车交付,并将该事项在购车合同中明确约定。采取各项措施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省消委会将呼吁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不能将家用汽车法定文件(生产合格证、进口关单等)纳入抵押融资标的物,以切实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

针对发行预付卡经营者不诚信经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各项措施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将经营者失信行为通报工商执法监管部门,建议按法定程序将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库。并以此类案件为切入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预付式消费中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针对公共设施服务行业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省消委会将在调查核实案件基础上,采取约谈或劝谏方式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同时将线索依法移交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适时启动“诉转案”工作机制,对侵害众多不确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整体利益。

此外,还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关注商品房销售中格式合同条款等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针对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共性问题,通过依法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促进商品房消费市场健康发展。(记者 李丹)

原标题:四川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社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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