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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报告: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焦点

2017-03-10 07:46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去年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量增幅较大

省消委会:建议将失信经营者纳入黑名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9日,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联合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发布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2016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090件,解决28912件,投诉解决率99.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23.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21.1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11.71万人次。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5年同期相比,合同、售后服务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由此说明,消费者对经营者履行合同约定和商品服务售后服务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说。

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居前三位。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明显增加,共2872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2.96%,增幅最大;涉及家用汽车的投诉较为集中,共1534件,占53.41%,占比最高。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汽车合格证以及进口汽车“关单”被汽车4S店质押融资,导致消费者无法领取牌照等方面。

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中,生活、社会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居前三位。与2015年同期相比,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量增幅较大,预付式消费纠纷易引发群体性投诉。预付式消费因其方便、实惠等特点逐渐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办卡容易退卡难、服务质量打折扣、设置不合理消费条件、合约履行期限未满经营者“跑路”等问题现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针对这些行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并将经营者失信行为通报工商执法监管部门,建议按法定程序将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库。

从投诉性质类别来看,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合同问题居投诉总量前三位。与2015年同期相比,全省合同类投诉2623件,增幅最大。其中商品房投诉303件,占合同类投诉的11.55%,占比最高。肖向荣表示,针对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共性问题,将通过依法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促进商品房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2016年

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29090件

解决

28912件

投诉解决率

99.3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623.4万元

商品大类投诉数量前三位

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

服务大类投诉数量前三位

生活、社会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

原标题: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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