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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民族医药不能照搬西医标准 须量身定做

2017-03-13 12:43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国际在线消息: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广西代表团李康代表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我提了一个关于修改《药品管理法》的议案,呼吁不能照搬套用西医的标准,要为民族医药制定单独的评价体系。”

李康代表说,随着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一些评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需求。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医药资源丰富,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中草药资源占全国总量的第二位,达到41%,而广西的脱贫攻坚任务又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因此种植中草药可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尽管,广西已经有很多知名的药企和药品,少数民族医药也随着世代传承,还在发挥着其独特魅力,对炎热多雨地区的常见病症有着非常好的疗效。但是,由于少数民族药的研制、制作、工艺等不能完成按照西药的生产量化标准,因此在药品的实际管理过程中,用现行的西药标准套用民族药就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大大限制民族医药的发展。

李康代表表示:“去年我国《中医药法》获得通过,我希望《药品管理法》能够与《中医药法》的一些内容能够适当衔接。同时,还希望充分结合民族医药的特殊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为民族医药的创新产品通过审查提供保障,大力推动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原标题:李康代表:民族医药不能照搬套用西医标准 须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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