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家火锅店的生意有起色,彭州两名男子竟在火锅底料中加罂粟壳。3月14日,彭州法院公布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韩某某与徐某某二人合伙,在彭州市开了一家牛杂火锅店,但是火锅店的生意并不好。为了增加火锅香味,招揽更多顾客,二人明知食用罂粟壳对人体有害,但还是在炒制火锅底料时,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罂粟壳。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该店可能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犯罪情况,便立即将案件移送到彭州市公安局。随后,警方在火锅店挡获了韩某某与徐某某,并查明该火锅店前后总共生产添加有罂粟壳的火锅底料共计一百余斤。经检验,该牛杂火锅店内抽样的火锅料样品中违法添加有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等有害物质。
彭州法院认为,韩某某、徐某某明知罂粟壳对人体生命健康有危害,但依然故意将其添加到食品中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韩某某、徐某某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同时分别处以罚金3000元。(记者 刘春华)
原标题:火锅底料加罂粟壳 彭州2男子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