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市发改委制订了《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市将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成都信用网”是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门户网站。自然人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成都信用网”查询可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还将进行记录,并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下,《办法》给出多个激励措施。比如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对于严重失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比如,在行政许可、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原标题:严重失信者将限制买房坐飞机